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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理论易混知识点之强化理论

更新时间:2016-02-14 16:25:58 浏览次数:132次
区域: 宜春 > 袁州
类别:考公务员辅导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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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在教师招聘考试还是教师***考试中,“强化理论”都是一个高频考点,尤其是斯金纳的强化理论。然而在教育理论中除了斯金纳的强化理论之外,在班杜拉的社会观察理论部分也出现了强化理论,学员经常会不理解也容易搞混。那么这两者究竟有什么关系,又有什么区别,考试的时候如何正确的区分,下面中公教师考试研究院的老师就给大家进行详细的讲解。
一、两种强化之不同
“强化”一词是斯金纳从巴甫洛夫那里借用来的一个概念,但是内涵发生了变化。在巴甫洛夫经典条件反射中,强化指伴随于条件刺激物(铃声)之后的无条件刺激(食物)的呈现;在斯金纳的操作条件反射中,强化是指伴随于行为之后(鸽子按压杠杆)且有助于该行为重复出现的概率增加的事件(按压杠杆后食物的出现)。强化的作用是通过强化物来达到的,它们的呈现或撤出能够增加反映发生的概率。由此可以看出,不管是巴甫洛夫还是斯金纳,都更多的强调外部实物的强化。
而班杜拉的强化理论是在研究社会学习理论的出来的。在班杜拉看来,行为主义者如斯金纳强调外部环境的实物强化,而班杜拉进一步提出了替代性强化和自我强化,据此,班杜拉把强化分为三种:直接强化、替代强化和自我强化。
二、斯金纳的强化理论
根据强化物呈现方式的不同,斯金纳把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。
正强化:指有机体自发做出某种反应后,给予一个刺激物,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。如小明考试考了一百分,老师奖励他一个笔记本,希望小明下次还努力考一百分,这就是一种正强化。
负强化:指有机体自发做出某种反应后,撤销一个刺激物,从而增强其行为出现的概率。如我们常说的“戴罪立功”:犯人立功后,就给他减刑,那么犯人下次还会努力的立功,这就是一种负强化。
惩罚:当有机体做出某种反应以后,呈现一个厌恶刺激(如体罚、谴责等),以或抑制此类反应的过程,称作惩罚。
强化理论总结:
不管是正强化,还是负强化,其结果都是一样的,即都可以增强该行为(反应)再次出现的可能性,使该行为得到增强。不同的是一个是给予刺激物,一个是撤销刺激物。
说明:
这里的正负强化增加的行为不一定都是良好行为,而且同一个刺激物对不同的学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。我们举例来说明:
例:一位老师抱怨:我们班的小明违反纪律时,我对他大喊大叫,但是他却越来越不像话。学生不良行为的增加可以用行为主义的( )理论解释。
A.正强化 B.负强化 C.惩罚 D.消退
【】A。解析:首先,题干中描述的行为是增加的,因此是强化,排除CD,因为惩罚和消退的目的都是降低行为发生的概率。其次,题干中老师对小明大喊大叫,是对他的这种违反纪律的行为给予或增加或呈现一定的刺激,而不是撤销,因此是正强化。
现实生活中我们对孩子大喊大叫,一般孩子不良行为就会减少,尤其是平常听话的孩子,但是就像前面我们所说的,同一个刺激物对不同的学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,如果这个孩子平时不受老师关注,而他急需得到老师的关注,那么通过违反纪律,老师大喊大叫,正好可以引起老师对他的关注,因此老师的大喊大叫此时恰恰满足了他的心里需求,这种不良行为反而被强化了。
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做题方法:考生在做这类题时要分两个步骤:首先判断该行为是增加的还是减少,如果增加就是强化(正强化或者负强化),如果减少就是惩罚或者消退。然后在看刺激物是呈现还是撤销,如果行为增加,那么呈现刺激物就是正强化,撤销刺激物就是负强化。而惩罚虽然也是呈现刺激物,但是他的目的是减少行为的发生概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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